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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21:14:00
五、大事件:维权业主被多名蒙脸持刀黑社会威胁,维权物资被毁坏。
2016年8月26日(发文当天)下午3点多,多名蒙面持长刀的黑社会对正在维权的手无寸铁的业主进行威胁,并将业主维权所在帐篷进行打砸,现场一片狼藉,在场小孩子被吓哭,万幸的是,暂无业主受伤。有人威胁说这次是砸场,再拉横幅,下次是砍人,目前中洲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此事是何人所为?大家心知肚明,开发商之心,已经昭然若揭,这就是一个上市名企的姿态?这就是一个中国地产百强企业的对广大业主的回应?纵观阳江近年来所有的楼盘业主维权事件,仅阳江奥园这一楼盘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不禁让人唏嘘叹息,至此,烧横幅,打孕妇,碰瓷,黑社会砸场均在阳江奥园上演!如果此事得逞,就此罢休,无人过问,无人追责,那么广大维权业主(包括其他楼盘维权业主)还有什么人身安全可言?出问题的房地产开发商的气焰将更加嚣张!
六、敬告阳江奥园开发商
随着收楼时间的推近(收楼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业主反抗的情绪会更加高涨,收网之时,鱼尚且躁动乱串,何况是人,是否要等到出现极端业主做鱼死网破的行为才能引起重视、正面处理事情呢?最近网络盛传的“魏则西”事件,拷问着公共服务(医院)与信息平台的良知;兰州交大文博学院老师刘伶利因癌症被辞退事件,拷问着高校人文关怀的良知;临沂女孩徐玉玉因电信诈骗含恨离世事件,#学生遭诈骗离世# 拷问着信息平台与社会的良知,那么,又将有什么事件,让全社会拷问地产开发商的良知?阳江地产频频出事,背后反映出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是什么让你们如此猖狂而面目狰狞地骑在人民的头上为所欲为?
习主席时代,人民必胜!广大业主将誓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房地产开发商商业欺骗行为!誓死扒下开发商虚伪的“合法”外衣,揭示其丑恶的面孔和肮脏的企业灵魂。
小结:
1、阳江奥园一期项目一开始规划就是地面有907个停车位,只是在宣传、销售的过程中刻意隐瞒、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来达到销售的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此,阳江奥园公园壹号对业主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及销售手段。
2、阳江奥园业主一直采取温和的方式在维权,在维权物资被烧毁之前尚未有过过激行为。而奥园协商代表司徒XX作为阳江奥园形象代表,严重损害了奥园整体品牌形象,其嚣张的气势和不负责任的言语是后来业主与奥园冲突的重要因素,而擅自烧毁业主维权物资则是产生冲突的直接原因。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如此说来,当宣传彩页、楼书以及广告中的内容和沙盘的描述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时候,是被视为要约的,是具有合同效力的。如果面积本来就不算大的小区内规划着900多个车位(堪比停车场)的事实一开始就被明确告知,那么试问对合同的签订,价格的确定有无重大影响?奥园协商代表单纯说广告、沙盘,销售的说法都不算数,是不负责任的言辞,是市井流民的说法,是法律意识浅薄的表现。
4、阳江奥园在事前采取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的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出事后”又采取拖延、逃避、掩耳盗铃,避重就轻,甚至请水军黑广大业主,请黑社会打砸业主维权横幅(2016年8月26日)的行为,实属无耻行径,扮演着跳梁小丑的角色,与“百亿上市名企”极其不称。
5、提醒阳江打算买期房的朋友:(1)买房时看政府规划图(盖章的) ,而且要看懂; (2)、购买现场要录音,将问的问题都录下来;(3)、销售说的,宣传海报宣传内容的一定要写入合同;(4)、最重要的,不要交什么定金,你爱卖就卖,签合同时候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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